容斥定理50经典例题-容斥原理例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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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最直接的应用,通常通过画文氏图辅助理解,并直接套用容斥公式。

例题1(两集合基础):某班有50名学生,其中28人喜欢数学,30人喜欢语文,12人两科都喜欢。问两科都不喜欢的有几人?
解析:设喜欢数学为集合M,喜欢语文为集合C。则 |M| = 28, |C| = 30, |M∩C| = 12。根据两集合容斥原理,至少喜欢一科的人数为:|M∪C| = 28 + 30 - 12 = 46。
也是因为这些,两科都不喜欢的人数为总人数减去至少喜欢一科的人数:50 - 46 = 4人。
例题2(三集合标准型):某公司员工中,参加外语培训的有62人,参加计算机培训的有54人,参加财务培训的有34人;其中既参加外语又参加计算机的有21人,既参加外语又参加财务的有15人,既参加计算机又参加财务的有10人;三项培训都参加的有8人。问至少参加一项培训的员工有多少人?
解析:直接应用三集合标准型容斥公式:|A∪B∪C| = |A| + |B| + |C| - |A∩B| - |A∩C| - |B∩C| + |A∩B∩C|。代入数据:62 + 54 + 34 - 21 - 15 - 10 + 8 = 112人。故至少参加一项的有112人。
二、三集合非标准型与变式实际问题中,条件给出的常常不是标准的三两交集,而是“只满足两个条件”或“至少满足两个条件”等,需要灵活转化。
例题3(给出“只满足两种”):对120名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行调查,发现喜欢数学、物理、化学的学生分别有80、68、60人;其中同时喜欢数学和物理的有40人,同时喜欢数学和化学的有30人,同时喜欢物理和化学的有28人;三门都喜欢的只有6人。问仅喜欢一门课程的学生有多少人?
解析:此题的关键在于区分“同时喜欢两门”(包含喜欢三门)和“仅喜欢两门”。设喜欢数学、物理、化学的集合分别为M、P、C。 已知:|M|=80, |P|=68, |C|=60, |M∩P|=40, |M∩C|=30, |P∩C|=28, |M∩P∩C|=6。 我们需要求的是仅喜欢一门的人数,即:|仅M| + |仅P| + |仅C|。 我们可以通过文氏图各区域计算:
- 仅喜欢数学和物理(不喜欢化学):|M∩P| - |M∩P∩C| = 40 - 6 = 34
- 仅喜欢数学和化学:30 - 6 = 24
- 仅喜欢物理和化学:28 - 6 = 22
- 只喜欢数学:|M| - (34+24+6) = 80 - 64 = 16
- 只喜欢物理:68 - (34+22+6) = 68 - 62 = 6
- 只喜欢化学:60 - (24+22+6) = 60 - 52 = 8
也是因为这些,仅喜欢一门的人数为:16 + 6 + 8 = 30人。
例题4(“至少满足两个”):承接上题数据,求至少喜欢两门课程的学生人数。
解析:“至少喜欢两门”包括“恰好喜欢两门”和“喜欢三门”。
- 恰好喜欢两门:34 + 24 + 22 = 80人
- 喜欢三门:6人
所以至少喜欢两门的有:80 + 6 = 86人。也可用公式:至少喜欢两门 = 总喜欢数 - 仅喜欢一门 = (80+68+60) - 30 = 208 - 30 = 178?这里计算有误。实际上,我们之前算出的“仅喜欢一门”是30人,但总人数是120。更稳妥的方法是:至少喜欢两门的人数 = (|M∩P| + |M∩C| + |P∩C|) - 2|M∩P∩C| + |M∩P∩C| = (40+30+28) - 26 + 6 = 98 - 12 + 6 = 92?这也不对。正确理解:“至少喜欢两门”的区域在文氏图中是两两相交的部分加上中间三交的部分,但两两相交的部分(如M∩P)包含了中间的三交部分。所以,|至少喜欢两门| = (|M∩P| + |M∩C| + |P∩C|) - 2|M∩P∩C|。因为三个两两交集加起来,中间的三交部分被加了三次,而我们需要它只被算一次,所以要减去2次。即:40+30+28 - 26 = 98 - 12 = 86人。与分区域计算结果一致。
三、数论与整数计数问题容斥原理在求解“在1~n中能被若干个数整除的整数个数”问题上大放异彩。
例题5:求1到1000之间(包含1和1000)能被2、3或5整除的整数个数。
解析:设A:能被2整除的数的集合;B:能被3整除;C:能被5整除。求|A∪B∪C|。
- |A| = floor(1000/2) = 500
- |B| = floor(1000/3) = 333
- |C| = floor(1000/5) = 200
- |A∩B| = 能被6整除的数, floor(1000/6) = 166
- |A∩C| = 能被10整除的数, floor(1000/10) = 100
- |B∩C| = 能被15整除的数, floor(1000/15) = 66
- |A∩B∩C| = 能被30整除的数, floor(1000/30) = 33
代入公式:|A∪B∪C| = 500+333+200 - 166-100-66 + 33 = 1033 - 332 + 33 = 734。 所以,能被2、3或5整除的数有734个。
例题6:求1到100之间与100互质的正整数个数(即欧拉函数φ(100)的值)。
解析:100 = 2^2 5^2。与100互质即不能被2也不能被5整除。设A为能被2整除的集合,B为能被5整除的集合。则与100互质的数即为总数减去能被2或5整除的数。
- 总数:100
- |A| = floor(100/2) = 50
- |B| = floor(100/5) = 20
- |A∩B| = 能被10整除的数, floor(100/10) = 10
故能被2或5整除的数有:50 + 20 - 10 = 60个。 所以,与100互质的数有:100 - 60 = 40个。即φ(100)=40。
四、排列组合中的限制条件问题当排列组合问题带有“不能”、“至少”等限制条件时,容斥原理是化“反面”为“正面”的有效策略。
例题7(错位排列):编号1、2、3、4的四封信,装入编号1、2、3、4的四个信封,要求每封信与信封编号不同,问有多少种装法?
解析:这是经典的错位排列问题D4。设总全排列为4! = 24。设Ai为第i封信装对了信封(i=1,2,3,4)。 所求 = 总排列数 - |A1∪A2∪A3∪A4|。
- |Ai| = 3! = 6 (固定一封信对,其余三封随便排)
- |Ai∩Aj| = 2! = 2 (固定两封信对,其余两封随便排)
- |Ai∩Aj∩Ak| = 1! = 1
- |A1∩A2∩A3∩A4| = 0! = 1
根据容斥原理:|A1∪A2∪A3∪A4| = C(4,1)6 - C(4,2)2 + C(4,3)1 - C(4,4)1 = 24 - 12 + 4 - 1 = 15。 所以错位排列数 D4 = 24 - 15 = 9种。
例题8(受限位置排列):5个人站成一排,其中甲不站排头,乙不站排尾,共有多少种不同的排法?
解析:设总排列数5! = 120。设A:甲站排头;B:乙站排尾。 所求 = 总数 - |A∪B| = 总数 - (|A|+|B|-|A∩B|)。
- |A|:甲固定排头,其余4人全排列,4! = 24。
- |B|:乙固定排尾,其余4人全排列,4! = 24。
- |A∩B|:甲排头且乙排尾,中间3人全排列,3! = 6。
所以 |A∪B| = 24 + 24 - 6 = 42。 所求排法 = 120 - 42 = 78种。
五、几何与区域计数容斥原理可用于计算满足多个几何条件的点、区域数量。
例题9:在边长为10的正方形内,任意投入100个点。求证:存在一个半径为1的圆,至少能盖住其中的3个点。
解析:此题虽非直接计算,但解题思路蕴含容斥思想。将正方形划分为9x9=81个边长为10/9≈1.11的小方格。每个小方格的外接圆直径约为1.57,半径小于1。但更精巧的划分是考虑点的“势力范围”。用反证法,假设任意一个半径为1的圆至多盖住2个点。以每个投点为圆心,1为半径作圆。如果任意两点的距离都大于2,则这些圆不重叠。但100个半径为1的不重叠圆总面积至少为100π ≈ 314,而它们都必须落在边长为12(原正方形向外扩展1)的大正方形内,其面积为144,矛盾。实际上,这里用到了面积上的“包含”关系,是容斥思想在度量上的体现。更严格的证明需要用到更精细的打包论或直接应用狄利克雷原理(抽屉原理),但其“总量超过容器则必有重叠”的逻辑与容斥原理的精神一脉相承。
六、概率论中的应用在计算若干事件至少发生其一的概率时,概率形式的容斥原理与集合形式完全对应。
例题10:甲、乙、丙三人独立破译一份密码,已知各自能破译的概率分别为1/2, 1/3, 1/4。求密码被破译的概率。
解析:设事件A、B、C分别表示甲、乙、丙破译密码。则所求P(A∪B∪C)。 根据概率容斥公式: P(A∪B∪C) = P(A)+P(B)+P(C) - P(AB) - P(AC) - P(BC) + P(ABC)。 由于独立,P(AB)=P(A)P(B)=1/6, P(AC)=1/8, P(BC)=1/12, P(ABC)=1/24。 代入得:P(A∪B∪C) = 1/2 + 1/3 + 1/4 - 1/6 - 1/8 - 1/12 + 1/24。 通分计算:= (12+8+6-4-3-2+1)/24 = 18/24 = 3/4。 故密码被破译的概率为3/4。
七、复杂综合与实际应用题这类题目往往需要先进行巧妙建模,将文字描述转化为集合或条件语言。
例题11:某次调查了100名游客,其中75人带了相机,68人带了雨伞,85人带了水,其中三样都带了的有40人。带了相机和雨伞但没带水的有10人,带了雨伞和水但没带相机的有8人,带了相机和水但没带雨伞的有5人。问三样都没带的有几人?
解析:设带相机、雨伞、水的集合分别为C、U、W。已知:|C|=75, |U|=68, |W|=85, |C∩U∩W|=40。 并且给出了“只带两种”的数量:
- 只带C和U:|C∩U| - |C∩U∩W| = 10 => |C∩U| = 10+40=50
- 只带U和W:|U∩W| - |C∩U∩W| = 8 => |U∩W| = 8+40=48
- 只带C和W:|C∩W| - |C∩U∩W| = 5 => |C∩W| = 5+40=45
现在我们可以求至少带一样的人数 |C∪U∪W|。代入三集合公式: |C∪U∪W| = 75+68+85 - (50+48+45) + 40 = 228 - 143 + 40 = 125。 这个结果125超过了总人数100,显然矛盾。说明题目数据设置有误。在合理的数据下,我们可以用此思路:先利用“只带两种”的数据求出两两交集的实际大小,再代入容斥公式求至少带一样的人数,最后用总人数减去,得到三样都没带的人数。此例题旨在展示解题流程。
例题12(方格路径计数):从一个4x4网格的左下角到右上角,只能向右或向上走。问不经过对角线上方那个特定禁止点(如(1,3))的路径有多少条?
解析:总路径数:从(0,0)到(4,4)需要走8步,其中4步向右,4步向上,所以总数为C(8,4)=70。 设A为经过禁止点(1,3)的路径集合。求|A|可以分两步:先从(0,0)到(1,3),再从(1,3)到(4,4)。
- (0,0)到(1,3):需要走1+3=4步,其中1步右,3步上,路径数C(4,1)=4。
- (1,3)到(4,4):需要走3+1=4步,其中3步右,1步上,路径数C(4,1)=4。

所以 |A| = 4 4 = 16。 也是因为这些,不经过禁止点的路径数为:70 - 16 = 54条。这是一个简单的“总数-违反条件数”的容斥思想应用。对于多个禁止点,则需要使用更一般的容斥原理。
通过以上从基础到综合的各类例题解析,我们可以看到容斥原理的应用如同一条主线,贯穿了多个数学分支。解决容斥原理问题的核心步骤可以归结起来说为:准确建模(将问题转化为集合或条件的语言)、确定公式(根据条件形式选择标准型、非标准型或自定义推导)、谨慎计算(尤其是交集层次的计算,避免重复或遗漏)。对于易搜职考网的备考者来说呢,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数量关系、管理类综合能力测试的数学基础部分,乃至一些专业科目的考试中,都可能遇到需要运用容斥原理的题目。反复练习这些经典题型,理解其背后的集合思想而非死记公式,是提升解题速度与准确率的关键。随着练习的深入,考生应逐渐培养起一眼识别题目中“至少”、“至多”、“都不”、“不都”等背后所对应的容斥模型的能力,从而在考场上能够迅速调动这一强大工具,破解计数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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